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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彩票2023-05-26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调查线上线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乱象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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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文化产业动能澎湃******

守正创新 文化产业动能澎湃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简介(排名不分先后)

  编者按

  12月28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向社会联合发布了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同时,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名单发布,20家深耕文化领域,坚持守正创新,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文化企业脱颖而出。“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涵盖传媒、出版、文化旅游、文化科技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性。这批提名企业不断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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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在山东省滕州市新华书店阅读书籍。新华社发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公共文化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策划实施“相约北京”艺术节、“欢乐春节”之大话春节融媒体节目、“唱支心歌给党听”大型主题合唱活动、“世纪浪潮”——海花岛国际艺术邀请展、威尼斯国际艺术双年展、“中华风韵”交响音乐会、“丹青百作绘辉煌——中展典藏近现代中国画名家精品展”、“魅力中国”嘉年华——“遇见敦煌”光影艺术展等大型活动;成功举办“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第5届年会,新增三家直营剧院,全国直营剧院数量达18家。全年共执行项目1166个,举办国内外线上、线下演展活动2567场,较2020年增长66%,线下观众超过150万人次,线上点击量超过4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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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现场。新华社发

  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一级企业,负责总台央广全部可经营性资源的开发、经营、管控。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利润3.4亿元。收入规模、盈利能力在全国广播媒体行业稳居第一。2021年全力打造新媒体报道矩阵,制作推出大型融媒体报道《百年初心映百城》,展现中国共产党百年风华。央广网打造“有声资讯瀑布流”《耳闻》栏目为用户24小时不间断提供声音资讯播报服务。“云听”作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媒体矩阵“2+6+X”布局中核心资源客户端之一,2021年已覆盖手机、电脑、车机、智能穿戴设备等多终端、全应用场景。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媒体环境,坚持创新发展,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并积极探索传统广播转型路径,为传统广播移动化转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服务创新与研发双轮驱动业务发展的大屏三网渠道服务企业。2021年11月,公司由精选层平移至北交所,成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之一。已取得有线电视信号落地决策支撑系统等软件著作权50项、AVS2 4K超高清解码一体机等实用新型专利20项。深耕广电领域,为30余个省级以上卫星频道(含中央电视台)提供超过5年以上的覆盖代理服务和内容宣传推广服务。通过孵化、并购等方式,发展了涵盖广电、运营商、家庭娱乐互联网三大领域的多元业务,正逐渐形成全新的“智能电视+应用商店+手机H5+多屏互动”的电视跨屏产业布局,连接DVB+IPTV+OTT终端进入家庭客厅。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版企业,始终坚守为文化服务的初心,不断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是全国承担重点出版物印刷保障任务最多的企业之一,每年印制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1000多种、3700多万册,重大主题出版图书40多种、约3900万册,重要报纸期刊130多种、16490万册。始终强化质量管理,坚持精品战略,不断提升印刷加工、创意设计、装帧排版、原材料供应链、图书仓储配送等全产业链综合解决能力,成功打造出版服务云平台,实现产品生产智能化,连续四届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印刷复制大奖。

  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首都国有大型综合型文化企业,秉承“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发展理念,坚持走数字化、融合化、平台化发展之路,聚焦创意设计、文化会展与活动、影视内容生产、户外媒体、文化设施运营五大业务板块,拥有完备的文化传媒产业链条和出众的上下游配套产出能力。2021年,集团资产总额118.61亿元,营业收入12.24亿元。作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开闭幕式总制作单位,集团力保开闭幕四场仪式“简约、安全、精彩”,荣获“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称号。集结一流主创团队,打造献礼建党百年扛鼎力作《觉醒年代》,形成现象级传播。依托旗下“北京市文创产品开发平台”“北京国际设计周”平台,在红色文创、京味文创开发上走出一条特色之路。

  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唐山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项目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形象营销推广。成立以来,实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100多个,将昔日采煤塌陷区建成南湖“城市会客厅”,成功举办2016世界园艺博览会,文旅赋能、产城共融、跨界融合成果丰硕。多年来,形成了文化旅游提品质、区域开发拓疆土、数字经济赋动能、商贸服务壮筋骨的发展版图。打造唐山宴、皮影主题乐园等精品项目,培育南湖春节灯会、武林风·战唐山等品牌活动,推出千亩稻田画、音乐节、美食节等文化娱乐、文化旅游融合产品,打造陶瓷文创精品。截至2021年末,集团总资产267.7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8.53亿元。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为主要业务,是内蒙古最大的出版物发行企业,2021年12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内蒙古国有文化产业“第一股”。2021年,实现总收入15.9亿元,增长2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5.45亿元。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集团积极延伸产业链条。着力推进门店升级改造和网点建设运营,2021年新建“七进工程”网点、农牧区家庭书屋各10家,服务全区11588家草原书屋。积极做好党和国家重要文献、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的发行工作,政治读物发行达历史最高水平,发行党史学习教育读物近370万册。持续丰富全民阅读活动的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时间贯穿全年的主题活动1.6万余场。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骨干力量和文化企业旗舰,202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龙江文化产业第一股。2021年,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进一步做大做强了出版主业,坚持向管理要效率要效益,扎实推进挺拔主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多元化经营和人才强企“五项战略”,行业影响力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深入推进编、印、发全产业链转型升级,推出《为你而生——刘永坦传》等一批精品图书,打造了“北国书香网”线上图书销售平台,多种印刷品荣获优质品奖。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41亿元,比上年增长16.81%;净利润4.4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0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29.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01%。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数字展示行业的龙头企业。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数字展示、城市文化体验、数字文旅、商业展览及新零售体验、广电MCN及数字营销等众多领域。擅长运用VR/AR、全息影像、裸眼3D等扩展现实技术搭建虚拟3D数字空间、打造沉浸式交互体验,曾先后参与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迪拜世博会中国馆等项目的数字化场景搭建和沉浸式体验的打造,已积累1300多座数字化主题展示空间案例。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9.40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30.30%。上市以来,努力推动主营业务相关多元化战略,2021年文化及品牌数字化体验空间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8.92%。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阅文集团注册在上海的核心业务旗舰企业。作为以数字阅读为基础,IP培育与开发为核心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阅文旗下囊括起点中文网、QQ阅读等业界知名网络文学数字出版品牌,覆盖200多种内容品类,触达数亿用户。2021年,阅文集团平台新增70万位作家和120万部作品,全年新增字数超过360亿。截至2021年底,阅文海外平台起点国际WebNovel向海外用户提供约2100部中文翻译作品,吸引全球近19万名作家创作了约37万部当地原创作品,累积访问用户超1亿。阅文集团2021年总收入86.7亿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18.2亿元。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坚持用中国文化讲述中国故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296.61万元,同比增长31.27%;实现净利润30259.4万元,同比增长117.98%。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千古情”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旗下杭州宋城被科技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深化“主题公园+演艺”经营战略转型,积极开拓多剧院、多剧种的演出模式,室外版《宋城千古情》、实景演出《风笛之恋》、光影秀《My All》惊艳亮相,引入《解忧杂货店》《雷雨》等多部优质话剧作品。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依托全息等技术,实现科技与艺术结合、技术与表演结合,打造智能演艺,加快推进景区和企业数字化改造工程。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游戏、素质教育,同时积极布局元宇宙、影视音乐、动漫、社交、文化健康及新消费等领域。旗下拥有游戏研发品牌三七游戏,游戏运营品牌37网游、37手游、37GAMES及优质素质教育品牌妙小程。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11.11%。先后入选国家“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全球TOP20上市游戏企业。积极开展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关注社会公益事业,2021年9月,承诺将投入5亿元用于科技创新、乡村教育振兴、乡村产业帮扶、产学研人才培养、功能游戏开发、员工职业发展等领域。

  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州市属文化类龙头企业,已形成古厝保护、会展赛事、商贸酒店、文旅影视、城建交通“五大板块”共同推进的格局。2021年,资产总额175亿元,主营业务年度增长率为28.75%,净利润年度增长率为114.69%。2021年,打造特色“党史精品课堂”并累计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活动2500余场,全面完成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梁厝、南公河口五大街区119处古厝修缮工作,完成林觉民·冰心故居、严复故居、梁厝特色馆等30处展示馆展陈提升。开展古厝大讲堂,推进杭肆文创市集、闽都艺术节等项目建设,举办各类活动约1500场,人流量达1007.36万人。持续做好闽都文化国际品牌建设,弘扬宣传福州非遗特色文化。

  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大型国有企业,前身是1903年成立的江西瓷业公司,下辖景德镇“十大瓷厂”。截至2021年底,净资产387.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4.47亿元,净利润4.02亿元,带动就业创业10万余人,陶溪川邑空间双创平台汇聚“景漂”创业大学生和创客1.87万人。以御窑厂为核心的陶阳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建成开放的御窑博物馆继承和弘扬御窑历史文化,举办高品质文化传播及展览活动400余场。以国营老瓷厂转型升级的陶溪川文创街区融传统、时尚、艺术、高科技于一体,主打品牌有艺术展览、国际交流、教育实训、研学旅行、创意集市等,形成“陶溪川”现象,获国家、省市级荣誉80余项。积极推行手工制瓷技艺活化传承。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广播电视台旗下新型媒体企业,是首家实现独立IPO上市的播控平台运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PTV基础业务、互联网视听业务、内容版权业务和商务运营业务等。2021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09亿元,同比增长15.43%。截至2021年底,公司IPTV基础业务有效用户达1958万户,推出的云视听系列App全国有效用户达2.46亿户。创作完成《带你走进党代会》《唱支山歌给党听·一首歌一座城》《百年对语》等重大主题融媒体视听作品。建成全国首个具备ChinaDRM支撑能力的IPTV和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入选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截至2021年底,累计获专利44项,软件著作权119项。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视觉科技与应用领域的企业、数字创意领域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数字视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9亿元,净资产7.88亿元,净利润710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8.36%、28.8%、18.06%。公司将数字科技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为全国近半省级行政区展览展示馆服务,建设国家级新区及自贸区各类展馆超24座。为全球20余个国家提供数字创意服务,先后创作了《文莱经济特区》《东非吉布提老港改造》等国际项目。布局视觉前沿科技应用研发,覆盖视觉云计算、数字孪生应用、VR/AR/MR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拥有3项发明、21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专利和6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文化科技领军企业,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业务包含“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和以特种电影、动漫产品等为主的“文化内容产品及服务”两类,构建文化科技全产业链。2021年,华强方特集团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出献礼建党百年的红色主题公园“方特东方欲晓”,开辟红色文化沉浸式体验的先河。构建动漫多元IP矩阵,“熊出没”系列电影在30多个国家热映,积极参与制作主旋律动画电影《我们的冬奥》。不断创新项目和产品,拥有2400多项知识产权,承担多个国家科技项目。方特动画作品译制成多语种出口130多个国家。2021年,集团净资产110.5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4.72亿元,较上年增长11.68%。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原四川出版集团转型组建的省管一级国有文化企业,履行文化资本投资引领、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实施、文化资源价值整合、文化产业创新推动、文化品牌品质塑造五大平台职能。截至2021年末,四川文投集团资产总额46.86亿元,全年总收入2.01亿元。2021年,投资项目18284.43万元,其中文化类项目占比70.15%。投资策划的《〈格萨尔王传〉大全》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旗下小额贷款公司向四川省12个市(州)74户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受托管理的“天府文产贷”缓解了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2021年,发起设立四川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效集聚全省乃至全国文化产业资源。

  域上和美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域上和美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西藏自治区文化骨干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经营理念,深耕西藏文化旅游行业,运营《文成公主》大型史诗剧及《金城公主》舞台剧两台“姊妹剧”,累计解决西藏农牧民就业近7000人次,支付农牧民工资近4亿元,帮助5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已成为西藏文化旅游名片,“游布达拉宫、逛大昭寺,观文成公主”也已成为进藏旅游标配。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690万元,净利润2967万元,全年累计进行公益性演出150场,发放公益门票超1164张,减免票额19万元,为西藏文化旅游产业复苏树立信心,促进西藏文化旅游经济全面复苏。

  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出版图书4100多种,总印数7300多万册,同比增长33%。有近40种图书入选国家级项目。《读者》杂志发行量连续3年保持上升势头,月均发行量达532万册(含数字版)。“读者”品牌连续18年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21年品牌价值达370.15亿元。读者杂志社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及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组织发行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出版物296万册,“点·线·端+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读者方案”入选中宣部全民阅读优秀项目。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06亿元,利润总额6075.52万元,连续3年收入、利润呈两位数增长。

  文字整理:陈晨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30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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